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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制问题

从建国后,土地的所有制是变化的。

再开始土地改革,这一时期,土地是私人所有,都有地契,可以自由买卖。

因为分配问题,有些地方为了公平,一头牲口分四条腿,分给每家。所以有些地方说自己家半头牲口或者三条腿,这一时期互助组也就流行了起来,主要原因是劳动力不足,蓄力缺乏。

后面就是初级合作社,也就是土地合作社。

简单说的就是:农民以土地入股,统一经营;耕畜与大中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;社员参加社内劳动。

这一个时期土地所有权还是归农民所有,入股根据农民完全自愿和互利的原则,同样也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退股。

除了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入股外,劳动力也是有不菲分红的,劳力力分红高于土地入股分红的。

之后就是高级合作社,这一时期土地就是集体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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